罗定职业技术学院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学校洪涝、暴雨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学校预防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因洪涝、暴雨等灾害事件带来的危害,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广东省西江干堤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广东省教育系统防汛防风应急预案》《云浮市西江干堤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洪涝、暴雨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防汛抢险工作的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水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县三防指挥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以校为主”的原则开展防洪抢险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罗定职业技术防洪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三防指挥部的指导下,组织、协调学校的防洪抢险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邹 珣、马若义
副组长:邓永钊、莫秋婵、黎一强
成员:黄慧、陈 源、陈 劲、陈银芳、林彩梅、戴中伟、黄晓娟、钟灿权、欧 敏、卢 镜、吴家奕、何玉兰、莫照发、李高祥、黄继章、郭名伟、邓伟英、张新林、何志昂、赵柳村、叶金虎、赵 锋、梁启经、陈淑媛、曾凌峰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防洪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1.现场指挥组
负责人:邹 珣、马若义
成 员:邓永钊、莫秋婵、黎一强、黄 慧、陈 源、戴中伟、卢 镜
主要职责: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各应急组开展工作,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2.疏散组
负责人:戴中伟
成 员:各班辅导员及任课教师
主要职责:负责洪涝、暴雨等灾害发生时师生的疏散及保护工作。
3.现场处置组
负责人:莫秋婵
成 员:各系党支部书记、各班辅导员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做好疏散学生的情绪稳定工作,减少学生恐惧程度,积极组织事后处置工作。
4.医疗救护组
负责人:卢 镜
成 员:王 芳、赖育煌、学校校医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开展简单伤情或者病情的现场处置工作。
5.通讯联络组
负责人:黄 慧
成 员:郭健勇、姚 忠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开展工作,洪涝、暴雨等灾害发生后,及时与属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等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及时将领导小组的指令传达给具体责任人,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6.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黎一强
成 员:卢 镜、杜华才、王 芳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开展工作,在发生洪涝、暴雨等灾害事件后,为应急行动人员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物资。
7.保卫组
负责人:黎一强
成 员:卢 镜、杜华才、陈永雄及学校保安队员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开展应急保卫工作,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8.善后处理组
负责人:陈 源
成 员:林曙梅、曾凌锋
主要职责:负责洪涝、暴雨等灾害工作总结上报,对外信息发布,舆情关注。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卢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洪抢险应急工作的防范与处置。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要与属地三防指挥部、水务部门、气象部门、水文部门和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当市防总、水务、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防汛预报时(含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洪涝和暴雨灾害警示通知时),应及时通知各部门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灾害信息。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以及财产、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灾害发生后,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及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三防部门报告,重大灾情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核实灾情后续报。
(三)预防预警准备和保障工作
1.学校要将防洪、防风、避险、自救、逃生等常识纳入学校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内容,组织开展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洪抢险组织,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抢险队伍建设。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学校要根据制定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进行演练。要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洪抢险物资,合理配备资源,以备急需。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暴雨等级、洪涝灾害程度和上级规定,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行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行动、防汛I级应急响应行动。
2.进入汛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值班,高度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关注三防和气象、水务、水文等部门的预报以及上级部门的预警通知,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3.防风防汛及抗灾救灾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处置。无论发生哪一级灾害,学校均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危害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Ⅳ级应急响应
当市防总等部门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时,学校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学校组织24小时值班,与属地三防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学校主要领导上岗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三防指挥部。
(2)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防汛应急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清疏排水设施,保证排水通畅。
(4)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临时建筑、建筑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房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提醒师生密切关注预警信息,注意安全。
(三) Ⅲ级应急响应
当市防总等部门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时,学校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学校主要领导上岗带班,研究部署防洪抢险工作。
(2)在Ⅳ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带班和值班,防汛重点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应急情况下,以保障师生安全为要务,学校可临时调整作息时间,同时采取可行方式通知学生,随后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加强安全管理。
(3)校园内各类在建工程全部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设施或其他临时设施,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转移学校低洼区域易浸物资,避免财产受损。
(4)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5)医疗救护队伍迅速做好救护伤病人员准备,做好救伤及卫生防疫工作。
(四)Ⅱ级应急响应
当市防总等部门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时,学校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学校主要领导到位,与属地三防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指挥部署防灾救灾工作。
(2)根据各自职责启动应急预案,在继续做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之上,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转移危险场所师生到安全区域。切断危险场所电源,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部位,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应急情况下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停课或调整上下学时间,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加强安全管理。
(五)I级应急响应
当市防总等部门启动防汛I级应急响应时,学校启动防汛I级应急响应行动。
(1)在继续做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之上,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随时根据上级指令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学校在受影响区域范围内校区立刻停课。
(3)属地三防指挥部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后,学校应在属地政府和三防指挥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迅速组织淹没或危险区域内人、财、物转移。
(4)学校应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三防指挥总做好人员疏散、车辆安排、抢险救灾物资运送、现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
1.汛情、风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制度。
2.信息的报送要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全面准确把握,先报告基本情况,后抓紧补报详情。
(七)应急响应结束
当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学校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五、附则
(一)监督检查与奖惩
防洪抢险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抢险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罗定职业技术学院防洪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视情况变化对预案做出相应修改。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4日